丈夫遭迫害致死 女儿被开除学籍

山东省德州市刘凤珍女士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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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德州市刘凤珍女士一家三口修炼法轮功,但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动的迫害运动中,他们遭到绑架、关押、劳教迫害,十四、五岁的女儿被开除学籍,丈夫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当时四十八岁的刘凤珍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刘凤珍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叫刘凤珍,我和丈夫、女儿一家三口自从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道德升华,每天沐浴在大法师父的佛恩浩荡之中。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我们一家人遭到绑架、关押、电刑、劳教、勒索、洗脑等迫害,并导致我家破人亡。

一家三口修大法 受益无穷

我的丈夫马红卫,原山东省德州市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宣传教育科宣传干事(原二棉)。一九九六年前,马红卫患有多种病:心脏病、肺气肿、哮喘病经常憋的休克,常年靠激素、输液、中药痛苦煎熬度日,许多药费得不到报销,一家三口生活的难上加难,看着痛不欲生的丈夫,我常常以泪洗面。

一九九六年十月,我丈夫走入大法修炼,他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很快所有的病不治而愈,身体健康,整天乐呵呵的。二棉厂领导、职工都知道因为修炼了法轮功,我丈夫才有健康的身体。他在工作中,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他在家里体贴妻子,照顾女儿,洗衣做饭全包了,这在他修炼前是不可能的。看到脱胎换骨的丈夫,周围许多有缘人都修炼了法轮功,在大法中受益,丈夫成了当地的义务辅导员。

我原来也在二棉工作。我原本身体好,吃苦耐劳,但这么多年照顾丈夫、女儿,再省吃俭用,为给丈夫治病还是欠了不少外债,身心疲惫,苦不堪言,当我看到丈夫的顽疾在修炼法轮功后的很短的时间内都好了,整个人焕然一新。于是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邪党迫害大法疯狂时期,毅然走入了修炼法轮功的行列。

绑架、殴打、停工、停学……

世人被谎言欺骗,大法师父被诽谤、诬陷,我要现身说法,把自己家的亲身经历告诉世人:法轮大法让我有一个完整的家,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不要相信欺世的谎言。面对铺天盖地的迫害,我们决定进京为大法鸣冤。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我们一家和二棉厂副厂长倪友博和河北郑口一个二十岁女孩到天安门广场中心炼功,一辆警车飞快驶来,几个大汉冲过来,电棍、拳头雨点似的落在我们身上,瞬间倪友博被打的头破血流,我们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师父清白!”警察们连骂带打把我们拖上警车,绑架到前门派出所。

第二天下午五点多,我和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谭珍,还有河北郑口女孩被劫持到北京房山看守所。警察逼迫我们说出家庭住址、姓名及放弃信仰,我说: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俩个警察上来就拳打脚踢,用电棍打在我的脸上、胸上,胳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大约凌晨三点,我被拖进牢房。

以后的十几天,我以绝食抗议警察的非法行为。警察当着我们的面,把一个叫金芝的河南女学员按倒在地,一警察穿着大皮鞋踩在她的脸上,野蛮插管灌食,鲜血和汤水喷的脸上身上地上到处都是。我和同修没有被眼前的这一切吓住,高喊:不许迫害好人!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窒息邪恶!俩警察扭着我的胳膊压倒在地,插管灌食。

迫害十五天后,警察们把看守所近百名法轮功学员二人一副脚镣、戴着手铐,从北京房山拉到天津东丽看守所。一个五十多岁长春女法轮功学员抵制灌盐水迫害,一当官警察一拳打在她的嘴上,顿时一颗门牙被打掉,满嘴脸都是血。

俩个警察三天三夜不让我睡觉,并灌盐水,我绝食十八天时被遣返回家,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五十斤的我,被迫害的骨瘦如柴,家里的亲人看到我后都心疼的掉下了眼泪。我被警察电击、皮鞋踢打的遍体鳞伤,身上的瘀血好长时间才消掉。

我丈夫被劫持到本地,关进德州看守所,单位停止了他的工作。警察连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也不放过,把我的女儿关押在湖滨北路派出所的铁笼子里。当时的天气寒冷零下十多度,学校开除了女儿的学籍。

遭洗脑迫害

二零零一年正月,中共开两会,我被绑架到德州市纺织宾馆洗脑班,逼看造假宣传、“天安门自焚” 伪案,逼迫“转化”。当时负责“转化”的头目叫曲培华(现德城区法院副院长),长期蹲点。当时被关押在洗脑班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孙凤林、赵金德、马玉环、林萍、张金芳、徐世英、李俊平、邢国婷、王书海、曲慧芳、李培华、吴玉玲、刘秀清、一个老太太。四十多天后,孙凤林、马玉环、徐世英、邢国婷、王书海、刘秀清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晚,我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到长庄派出所,遭警察殴打和辱骂。一张姓警察一拳打在我的脸上,两颗大牙被打动,脸被打肿,腿被踢青。德城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六一零成员)张希坤、长庄派出所等六、七人,到我单位办公室和住宅抄家,抢走大法真相资料、电脑主机和其它私人物品等。十八日上午,将我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又被转押到一个宾馆里洗脑,逼迫“转化”,放弃修炼,由三四个人看管,关押十多天,逼交三千元饭钱,勒索家人三万元后放回家。

丈夫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我丈夫在家中被湖滨北路派出所钟华勇和单位政保科王文革等人戴着手铐脚镣,送到济南淄博劳教三年。在劳教所,每天逼迫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写思想汇报逼迫放弃信仰“真善忍”,强行“转化”,做奴役活剪线头等。由于长时间的折磨,导致我丈夫的身体越来越差,一次上厕所晕倒在里面。监狱人员怕承担责任,叫德城区公安分局保卫科接回,提前释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我丈夫正在家做午饭,被德城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张希坤、刘大伟和长庄派出所张姓警察等闯入家中,抢走电脑、大法书、五万存款折、就连家中的存钱罐近二百元的硬币也抢走,强行把我丈夫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狱警逼迫丈夫干工艺活,不让睡觉,让他值班,睡觉就打他,逼写转化书,放弃信仰。 五天后,我丈夫的腿就开始出现浮肿,到了第十天,浮肿已经蔓延到小肚子,狱头和狱警知道后还是不以为然。狱警甚至说:“死不了就行。”

我丈夫被折磨十六天后,全身浮肿,呼吸困难。看守所这才将我丈夫送到德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输液,国保队长张希坤打电话叫我带着钱马上到医院,说马红卫要不行了。张希坤到医院一看人要不行了,才把抢走的存折和硬币还给我,并逼迫我在放人的单子上签字。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的早晨,丈夫在大量吐血后含冤离世,年仅五十一岁。我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就这样被迫害的家破人亡。

江泽民一手导致的这场迫害给我全家造成了极大痛苦和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捍卫我的合法权利,为了中华民族免于道德崩溃,根据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和事实,根据中国刑法、刑诉法以及国际刑法规定,我申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还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清白,还中国民众信仰自由的权利,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依法赔偿所有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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